丈夫生病12年,下半身瘫痪,80岁的公公照看他,18岁的小孩今年刚刚考取大学,请问我可以离婚吗?
2025-03-06 07: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丈夫身体状况导致无法承担家庭责任,并且孩子也面临教育费用等问题,夫妻之间可能存在较大的感情危机。 不过,在决定是否离婚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孩子的成长环境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此外,如果公公能够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或者有其他的家庭成员愿意共同照顾丈夫,那么可能需要重新评估离婚的可能性。 总之,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双方坐下来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彼此的想法和需求,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并找到适合双方的方式。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婚姻顾问的帮助,以期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