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买的二手车,3万7千元,有合同,但是我后来觉得有点高就不想要了,双方也没有办理过户,后来双方达成一致赔对方违约金,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30%,觉得南宁市了,但对方就只直从3万7千元里直接扣了,就给了我2万多块钱,他这样是不是不合法啊,所以想找律师起诉
2024-06-24 00:5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卖方之间存在一个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如果您觉得违约金过高,可以与对方协商降低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 首先,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酌情减少。 其次,您提到卖方直接从购车款中扣除违约金,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那么卖方扣除违约金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您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最后,如果您认为卖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和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支付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请注意,这里提供的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