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济南合租了一套房子,已经住了3个月,住之前问了二房东里面是不是住的正常上班的人,他说是,而且说有铁路上的半月回来一次,可是从第一周就发现并非这样,原来说住一个人的屋也都住了俩人,一辆屋里六个房间住了十二个人,两户是晚上不睡觉中间会起来在楼道发生说话,这样过了三个月实在受不了,和二房东反应了多次,现在直接说爱租不租,不租就按违约,照这种情况,解除合同算违约吗?还有几个月房租在他手里呢
2025-12-08 12:3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确实存在违反租赁合同中关于居住人员数量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可能被视为违约。 然而,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违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合同的具体条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居住人数要求,并且这些规定得到了遵守。 居住者的实际行为。如果居住者的行为与合同约定不符,但并未导致其他合同义务无法履行,那么解除合同可能不被视为违约。 是否造成损失。如果有证据证明由于违反合同,造成了房屋管理或安全上的损害或其他经济损失,那么解除合同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赔偿措施。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已向二房东提出过多次不满并要求解决,且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这可能会影响您能否以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建议您详细收集相关证据,如租房协议、沟通记录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立场。同时,考虑到法律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帮助解决问题。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身利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