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们有三个人担保了十万民间贷款,利息二分,期限一年,当时好像写的全额担保,已经近三年了,借款人每年还利息,没换单据,这期间债权人没有向我们提出任何催还通知,现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债权人要起诉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还有多少责任?
2025-02-15 03:5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三人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且未对担保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无论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均有权要求您和另外两位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借款人的具体债务情况,或者借款合同中对于还款时间等关键条款存在歧义或不清晰之处,可能会导致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面临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了解其具体的诉求和证据材料。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借款过程中确实不存在过失,可以考虑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抗辩理由。 同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