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股东事情。两位领导邀请我加入公司,我有10%股份,当时说钱的事情他们负责,我负责业务就可以,所以并未出资,工商局已备案,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我在公司 担任重要职位 半年没有获得工资 也未得到分红。 公司另两位股东个人贷款用于公司经营,盈利流水也用做还贷。现在我想退出,他们欠的贷款用不用我还一部分?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6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对于您的情况,我们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决定离开公司,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偿还公司的债务,以及如何处理剩余的股权。 在确定是否需要偿还债务之前,您可以向公司询问有关债务的具体信息,包括债务金额、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等。如果债务已经到期并产生了逾期费用,那么您可能会被要求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 此外,如果您打算将持有的股权出售,那么您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了解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请记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