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小车把别人的摩托车撞了,坐摩托车的那个人受伤了,大腿断了两节,然后在医院住院54天,动了手术把那骨头接上了,我们也结案了,这次事故经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那方次要责任,受伤的那个人没有责任,我就赔了百分之70的医药费跟误工费,还有护理费,事情过去半年了,现在他又起诉我赔偿他残疾费,他去鉴定玖级残疾,我是被告1保险公司是被告2,他们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10000,要求我赔偿25920,那时我只买了交强险,现在我该怎么做啊
2024-10-10 20:13对于这种情况,您需要仔细分析以下几点。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车辆和对方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并导致对方受伤,那么按照责任程度,您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是,在具体案例中,责任的认定通常会由警方进行。 医疗费用和误工费。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但对方提出要赔偿残疾费。这可能是由于您对事故负有部分责任,因此应考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的角色。如果您购买了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可能会为您的损失提供补偿。然而,如果您的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所有损失,您可能需要自行承担剩余的部分。 法律程序。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及时与专业的律师联系,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案件的具体细节,评估风险,以及如何应对可能的挑战。 请记住,任何决定都应基于详细的信息和法律指南,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