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入职未满一个月,实际工作时间6天。每天加班(有打卡记录)试用期七天,第七天时以不适合公司环境为由辞退。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入职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4-11-01 20:18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7天,而您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仅为6天,因此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之间并未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任何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即使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雇了您,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请注意,对于此类案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