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级的专科毕业生,在09年11月份参加的实习工作,当时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干满三个月后我就申请了辞职回家创业,现在2017年,自己公司准备给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发现原公司冒用我的签名和我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没办法在自己的公司缴纳保险,我去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说没有以前的存档了,没法解除,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2024-10-08 11:02首先,你需要确认你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结束。如果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那么你可以要求原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你认为原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违反法律规定,如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 因违法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例如提前解约需承担的违约金; 其他因违法导致的损害赔偿。 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且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建议你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