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钱岗村村民刘任印,因7月23日晚拆迁补偿款一事求助,鉴于政府压力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对2010年兴建2014装修的一栋三层共花费三十余万元的房屋,经村委会及镇拆迁办计算,拆迁补偿总额(装饰未计量)为234132.40元(当时由村委会刘伏根开具拆迁费领条,本人签领)的情况下,在村委会与本人未签订拆迁协议,村委会所有工作人员、镇拆迁办以及李书记带领十几个城管和公安人员进行强行拆除。然而于8月15日才支付158136.40元,剩余超出面积补偿款(74496元)到如今村委会不同意支付(拆迁前商讨由刘明佑叫刘伏根、刘小强、刘蝉保、刘华云、张国香来办公室,说好由刘小强、刘蝉保负责
21天前尊敬的刘先生。 关于您所描述的拆迁纠纷,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提醒您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