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开车碰到了骑电动车的人,经交警裁判我为全责方,并获得事故单,当天我积极为其垫付急诊和住院费用,经医院鉴定为轻伤(皮肉挫伤),其住院期间向我提出5万元的保险外补偿金,我未予理睬,并后续不再为其垫付任何费用,现对方提出威胁,将与我消耗到保险失效,并让我独自承担所有费用,请问我当如何应对?民事诉讼时效是否能约束对方的无理举动?
2024-12-06 14:5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应对。 首先,您应该保留所有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记录、医疗证明以及您为该人垫付的费用等。 如果对方威胁要起诉并要求您单独承担全部费用,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顾问可以帮助您了解可能的法律选项,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冲动行为。如果您感到压力过大或无法处理,建议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 请记住,即使对方提起诉讼,您仍然有权利选择不参加诉讼,除非您认为这会对您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进行调解或其他形式的非诉讼解决方式。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策略制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