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窗外是公共走道,近期物业以楼上丢垃圾影响安全为由搭建了雨棚,比我家窗子还高,虽然是玻璃顶的,但严重影响我家采光,想问一下物业未经我同意就私自搭建合法吗?他们搭建的理由成立吗?过属于乱搭乱建吗?
2025-06-09 18:0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依法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专有部分的权利,并承担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相关费用。在本案例中,如果该雨棚不是用于商业用途或与房屋结构相连接,则可能不属于违章建筑。 然而,您提到的遮阳板(如玻璃顶)可能会对您的隐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如果您认为该遮阳板遮挡了过多的光线,可能会影响您的采光需求,请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并寻求解决方案。 建议您直接联系物业公司,明确告知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询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他们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照片或者录音等,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依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能够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避免情绪化的言语和行动,以免进一步恶化关系。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