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今年25,女,未婚。我妈妈跟我爸结婚后并没有把户口迁出本村,只是常年跟我爸爸在外省打工,爸老家安徽的,一度跟我妈落户到本村,后来因为在我大学时他们离婚,爸也就把户口迁回到老家,现在的问题就是我跟我妈在本村没有任何宅基地分配,我现在面临结婚,但是在老家我跟妈妈没有自己的家,还是跟外婆和舅舅一家住在一起,我跟妈妈也多次去村委会咨询我们娘俩的问题,但是村干部都说按照法律我们娘俩在本村就是没有自己的宅基地的,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我跟我妈妈注定没有自己的家了吗?我查了资料并不是这样啊?非常希望能得到律师的专业解答,谢谢您了,最后希望回复能通过短信文字的方式,我怕转述有误,也想给妈妈看您的回复
2025-02-19 19:1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家庭成员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居住生活条件,一般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即使您母亲与父亲已离婚,但在原籍地并未获得宅基地的分配,并不影响她继续享受宅基地的权利。 此外,您提到的“娘家”概念可能涉及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与现任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均同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在法律上应当视为具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包括宅基地等不动产。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和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