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协议是地方干部在知道我母亲不同意这个协议,单方面与我父亲签署的(父亲已经生了10年的病生活都不能自理),个人感觉这份协议比较含糊,并没有注明对方建于我方土地上的猪圈的土地所有权,只是说出了2500块钱是补偿,可对方当事人和地方干部确说2500块钱等于是买断了我方的土地,我方不认可,协议是否可以作废
9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书面合同等方式。您提到的协议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存在瑕疵。 为了处理好这个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协议的内容和细节,仔细核对双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认为协议存在争议或者无效的情况,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在处理过程中,尽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协议书、录音录像等,以便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