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9月入职,布病检测没有 (化验单场里有,解放军203医院出的) 没多长时间签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里都没有提五险。 16年3月30日,裁员。 16年4月1日,签解除劳动合同 16年4月3日,解放军203医院,布病检测,阳性 一六年,7月26日签一次性解决协议。 内容:1 无法确定乙方得布病时间,地点。 2 出于人文关怀给三万元,乙方放弃追诉甲方的一切 权利。甲方 场长某 担保人副场长某 乙方我 没有单位公章及场名。病没好,如何维权?
2024-07-18 09:06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医疗纠纷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中的“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都需要通过用人单位缴纳并由政府统一管理。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未提及五险,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您的健康提供相应的保障。 关于布病检测结果,如果该检测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并且您认为该检测结果是正确的,那么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申请复检或申诉。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此外,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例如因工作导致的身体伤害等。 关于一次性解决协议,由于协议中存在争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强烈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必要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