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院判决确立了与机关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今依据《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找单位补缴,单位不予补缴办理该怎么办,谢谢!
9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劳动法和社保政策的复杂性。首先,关于是否应该按照《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来处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试行办法》可能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即使该办法适用于您的情况,也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您的诉求; 单位是否具有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和能力; 您是否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进行这些评估后,您可以进一步了解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相关证据,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困难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