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还在上大学时,弄丢了表姐的DV机,当时没有要赔偿,现如今因为上一辈的恩怨,殃及池鱼,表姐突然要我赔偿DV,但她没有发票了,她不记得型号和品牌却说当年花了3900多买的,现如今要我赔偿她3500,当年借的时候就不是新的了,现在什么都让她一个人说了,我让她出具发票,她说没有了,我说让她把品牌和型号拿过来,我赔给她一个一模一样的,她说不记得了,也早就过时了,她也不需要,她就要钱,她什么证据都没有,她说多少都在她嘴里,摆明是要敲竹杠,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7-16 01:24在您与表姐之间的纠纷中,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作为成年人,您有权利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购买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进行合理的估价和索赔。 其次,由于您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实物证据,建议您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并及时向当地消协或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进一步追究表姐的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帮助您收集证据、撰写诉状以及处理后续事宜。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维权,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手段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