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调查肇事者是否有赔偿能力,这是公安局机关的职责吗
17天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采取逮捕措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的要求可能会被采纳。 需要注意的是,逮捕并不是强制措施的唯一选择,还有其他方式可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如监视居住等。在任何情况下,逮捕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查,并且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