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在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公司老板是一个外国人。当时他要和另外两名中国老板成立公司,但由于他是外国人需要的手续较多,而又急于成立公司,于是让我做了他名义上的股东,他回国办好手续后回来再跟我进行股权转让什么的。公司成立了,我名义下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另外两位老板各1500万,但是目前谁也没有实际出资。现在他们都没有合作,公司据我所知就没有理会过了,也没有之前外国老板说的办好手续后跟我进行股权转让。我看到公司两年都没有做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曾多次催促那两位中国老板和那位外国老板注销公司,但他们都不配合。我非常担心照此下去我作为股东要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有什么全身而退的方法吗?万分感谢
2024-07-13 18:09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作为名义上的股东,您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公司未进行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信用状况,甚至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作为名义上的股东,虽然您可能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但在法律上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为了尽可能减少您的责任,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尽快与外国老板和中国老板沟通,明确表达您的担忧,并要求他们配合进行股权转让或公司注销。 2. 如果他们不配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不是实际股东,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您的名义股东身份。 3. 同时,您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说明您是名义上的股东,请求他们协助处理公司注销或股权转让的事宜。 4. 保留好所有与此事相关的证据,包括您与外国老板和中国老板的沟通记录、公司成立时的相关文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