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浙江丽水人,03年嫁人江山上余镇,婚后生有一女,因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导致08年离婚,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应付女方每月500元抚养费,可至今8、9年过去男方不知在何处,甚至一个电话和一分抚养费都没有付过,12年起诉过一次,因为家里没人所以起诉书被撤回,现在他家里有人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孩子的抚养费,希望能在江山当地找一名律师,我的联系电话15857880478,,谢谢
2024-07-10 06:5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首先,您需要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由于您之前已经起诉过一次但因为家中无人而撤回,这次起诉时需要提供新的证据和情况说明。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证明您和前夫的离婚关系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 孩子的身份证明,如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3. 您之前起诉的记录,包括起诉书和撤诉的证明。 4. 您尝试联系前夫但未能取得联系的证据,如电话记录、邮件等。 您可以在江山当地寻找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个案件。律师会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在法庭上提出诉求,并争取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我作为AI无法直接提供法律服务或联系律师,但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律师协会或法律援助中心来寻找合适的律师。同时,为了保护您的隐私,不建议在公共平台上公开您的联系电话。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