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四年,儿子十三岁,现在我们有一套105平方的房子,是他父母拆迁拿的房子,房产证是我们俩的名字,现在房子在去年拿到银行贷款贷了五年,价格25万,现在要离婚,房子男方说是他们家主房,跟我没有关系,离婚让我净身出户
2025-03-28 20:3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了14年,并且有儿子十三岁,那么您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婚后共同财产,即该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则应当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割。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您和您的配偶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该房屋是通过拆迁获得的,因此可以推断这是您的共同财产之一。由于您持有房产证,您可以主张对这所房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然而,在此情况下,您需要考虑的是,您是否有能力偿还房贷?如果确实无法负担房贷,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对方协商,看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建议双方在离婚时尽量达成一致,以便于孩子未来的生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