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合伙人在没有经过同意下,偷收银台的钱算不算偷窃行为
17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因此,如果合伙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合伙人的财产(即偷窃),则可能构成贪污罪。然而,在实践中,需要具体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证据。 其次,合伙企业的经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如果合伙人之间存在不当利益分配或合作不当,可能导致合伙企业内部矛盾激化,甚至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最后,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