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房,付首付的时候,还另外收了两万块团购费,这个团购费又没有写进房子的总价,只是给了一张收据,请问地产商这么做合法吗?我可不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他们呢?
29天前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团购费”并不是在购房时支付的费用。团购费通常是指消费者为了购买特定产品或服务而一次性支付的金额,通常与商品数量或服务次数相关联。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该房产,那么这部分款项可能不是用于支付购房款的一部分。 至于是否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在涉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问题上,建议您首先查看相关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了解其中的具体约定和权利义务。如果存在不平等或者不公平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 同时,也请注意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如果情况复杂或者遇到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