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下,我帮朋友贷了叁万元,我欠他两万元,他把我的装载机扣了,过了俩个月他逼我写了抵押条,上面写的三天之内还不上再次作为抵押,顶本金五万元。现在打官司了,我顾得律师开了庭出来说估计输了,我想现在找到我车开回来,这个会犯法吗?谢谢!
3天前您好!首先,请您了解,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行为,以实现其债权。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确实无法按时还款,您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查封、拍卖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的朋友已经将您的装载机作为抵押物,并且要求您立即归还借款和利息以及额外的债务,这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道德准则。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朋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友好方式达成协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