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女方和男方办了婚礼,未领结婚证。一年后要分手,之前给的彩礼和所有来往金钱,物品分割完,女方按双方协商已经退完约定钱数,分手。男方还以女方隐瞒未分割清纠缠,法院会支持男方诉讼吗?这期间对女方身体上的伤害,女方可以讨要医药费,和误工费吗?
24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与您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沟通和讨论,以便获得最准确的解答。 首先,关于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视为未婚同居状态,此时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割一般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生活支出等因素,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的伤害,如暴力、虐待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损害程度来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