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8年3月26日上午12:50分左右,在一个集镇撞到一个老婆婆,但是老婆婆有精神病!通过协商,我赔了她8000块钱私了这件事情,双方也签了协议!但是,交警部门给我开了一张罚单,要求要扣3分,罚款100元!我认为,我车子是正常行驶,不应该扣3分,我可以对这3分提出异议吗?而且我可以提供她是精神病患者的报告!
15天前您在交通事故中与一位精神病人发生碰撞,并且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在此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您的赔偿款,则通常情况下,您可以认为事故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然而,关于交通违章的处罚,需要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被认定为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超速驾驶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的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包括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 对于您提到的精神病人的状况,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医疗秘密,建议您在提出任何意见前,先获得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同意,并确保所有的信息来源可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