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和同学课间打闹造成对方门牙损失一半,且牙根折断,去医院拍片,医生诊断为牙根完好,只需做根管治疗,然后做烤瓷冠修复。但对方却决定给孩子做种植牙,只是孩子现在还不满18岁,要求就按14000元的价格标准种植。学校方认为虽双方为无意引起,但造成方要对此事多承担费用,剩余的另一方再承担,不知此说法是否合理?另外,若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的话是否在法律上有效?(正规医院)此牙后期出现的任何问题,我方是否一直将存在赔付的现象?学校方是否也应有所承担?
15天前关于孩子的牙齿损伤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提供教学服务时应当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学生受到伤害。如果学校未尽到这一义务,并因此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医疗费用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对学生的伤害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该对学生的医疗费等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由于这种损伤属于牙齿内部结构受损,其后续处理方式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异。一般来说,牙齿损坏后需要通过专业的口腔科医生进行治疗和修复,如填充物、修复体或种植牙等。这些治疗过程中的费用以及未来的维护费用都需要由患者自行承担。学校方是否有义务协助支付这部分费用,则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建议向专业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加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