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6点30上班,晚10点下班,违反劳动合同吗?
23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确实存在生产经营需要,且经过了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是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的。因此,您所述情况并不必然违法。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