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大连当时租房子说好是长期租,我住了两年现在不想住了,房东说我违约两年不算长住。我违约了吗?
24天前您好,关于您在大连租房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关系,并且没有约定提前终止的条件,则应当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并解除租赁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东主张您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未按期支付租金等,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与房东达成的任何协议或谅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或者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不存在违约行为。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有关租赁合同、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等文件,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律师进行分析和辩护。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请确保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租期、押金等内容,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