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土地被我几个叔叔霸占了、巜原因是我爸死了、就我和我妹两个人后来我妈改嫁了、我爷爷奶奶就把我的房子、土地分给每一家、我们要回属于我们的东西、他们不给、反而说要我们养老人、但是我爸死了的时候养老费已经给了》现在又叫我养老人这个在法律上有没有义务呢?还请叔叔阿姨们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5-10-16 06:1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是遗产所有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当遗产所有人在世时,其子女和其他合法继承人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财产如何分配,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您的母亲和妹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父亲的遗产。 关于您提到的“我要养父母”的情况,在中国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子女必须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主要取决于个人意愿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协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父母需要照顾,您可以与家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有法律上的义务去抚养他们。 总之,如果您想获得对土地的所有权或继承权,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与家人进行沟通,共同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方案,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