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什么部门,因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书丢失,想去补办一份,是2001年作的鉴定,请问能补办吗?具体怎么办?
2024-11-05 08:41江苏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对于您提到的2001年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您可以直接联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申请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您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书遗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帮助。 联系原鉴定机构。如果您曾经在江苏省某地进行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尝试与当时负责鉴定工作的机构取得联系,询问是否能够提供补办鉴定书的服务。 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您认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鉴定。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间,但可以作为获取补办鉴定书的一种途径。 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鉴定结论并请求颁发新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书。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调查和证明材料的准备。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