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现在想离职,可是公司说要把先前我跟踪的工作全部弄完才走离职手续,我是今年正月就打啦离职申请。当时公司的3C认证过来审核,开除了不符合项,领导说让我盯晚这个事。。这样直到3C监督弄完就拖的到4月底。我以前是在采购部门工作,有两份业务,总额有10来万。货已到货,款已经付给对方。有签订的合同,可能对方由于经营问题帐号被封,另一个是供应商直接联系不上。现在公司非让我去解决这个,并以此为由拖着不给我走离职手续。我想问,我该怎么办呢?
2025-08-05 12:19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法律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终止或变更劳动合同程序,您可以依据该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涉及到了商品质量控制和供应商管理等问题,这些都属于企业的内部事务。因此,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请求解决问题的态度。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或者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