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了,当时签定男方把一半房产留给孩子了,等到满18岁时过户给孩子,如果再要回孩子是不是也能把财产也要回去?
1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了解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共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并且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进行抚养和教育。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就子女的抚养权、生活费、教育费等达成一致意见。 至于您提到的房产问题,一般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依法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子女,那么这部分房产是归于子女所有的,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 至于再要回孩子的权利,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协议中的约定、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家庭环境的变化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想要改变子女抚养权或者要求变更财产分割条件,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