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向公安机关上访要求重新处理原公安机关处理不受的案件。上访件是否一定要通过省网上信访系统审核是否受理才方可受理
2025-03-28 21: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提出申诉或者控告,但不得采用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 因此,如果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对其原来的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查和处理。在这一过程中,公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如上访。 同时,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建议公民在寻求帮助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