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月十八号写的辞职报告,四月十九号走的,但是单位只给我打了三月的底薪,不给发提成,四月份的工资一般都是五月十八号发,但是单位上面的人六月四号发的,我给打电话问我的工资,他就是找各种理由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1天前首先,您需要保留与公司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辞职报告、离职申请以及任何关于薪资支付的讨论。这些文件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离职时间和薪资情况。 其次,您可以尝试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投诉,并附上相关证据。在信中详细说明您的离职日期和薪资状况,并要求立即补发四月份的薪资和提成。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他们通常会帮助处理这类争议。 如果公司拒绝提供薪资或解释原因,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局或者工会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最后,确保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联系信息,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一步行动时使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策略。如果您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