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2011年流转80亩土地,有的农户流转的多,有的农户流转的少,有的没有流转,谁的流转金谁领。2014年以每亩6万元的价格征收109亩(流转以外的土地)有的农户1亩,有的农户2亩,有的农户5亩甚至更多,村委要求谁的地钱就归谁,村委这样做对吗?怎样分配更合理?
2024-09-26 23:08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流转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即农民有权选择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和如何参与土地流转。 其次,对于已经流转的土地,如果按照每亩6万元的价格进行征收,那么应该由那些已经同意并参与土地流转的人来领取相应的补偿款。 再次,对于未流转的土地,如果要征收,也应该按照自愿原则,让农民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并且在征得农民同意后才能进行征收。 最后,在分配补偿款时,应该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避免因过度集中的补偿而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对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可以与村委会协商解决,确保补偿款的公平、公正、透明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立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和征收的行为,保障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