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给男方12年办的酒席,13年孩子出生,期间两个人一起打拼,16年夏天交了首付,购房合同上之前了南方的名字,16年年底领的结婚证,现在房产公司通知我们按揭了,我想问我有什么要做的,还有说我们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2025-01-19 14:4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以下几点。 12年前的酒席费用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孩子的出生时间可以视为婚姻关系开始的时间点。因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结婚证颁发之日起成立。 预付的首付和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变更均不影响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在遇到房产公司的按揭事宜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确保您对按揭贷款的条件、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能够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协商解决方式。与开发商或银行沟通,尝试达成共识以解决问题。例如,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双方可以商讨如何处理违约金或其他补偿措施。 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或者需要专业的意见,请考虑聘请律师来协助处理。 最终的决定应当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评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