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9月2日我租了一个商铺,已经微信转账付款未签合同,对方是二房东,我们不同意合同上不写允许我们转让所以没有签字,可以追回转让费以及定金,押金吗
2025-01-14 22:3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退还租金,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租赁期间的租金已支付完毕且租赁关系尚未结束,您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返还剩余租金。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关于定金和押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预先交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未能生效,应当双倍返还。押金则是在租赁期满或者解除租赁关系时,由出租人退还给承租人的预付费用。 如果您认为存在其他争议,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