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有人用我名挂名购房,14年交房后他装修好住了半年发现楼下二次加压水泵噪音过大,由于房子是单位团购房只有在拿到房产证后才能过户,我多次帮他找单位领导协调开发商,开发商也做了整改,这个月他到法院把我告了,让我赔偿他的购房款和转让费,之前他们一家一直住在里面,而且什么电费代缴卡也办理成他的名字了,请问下律师!我该怎么办?这种官司我需要承担什么吗?
2024-11-30 19:53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收集所有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记录、房屋交接单等。 您可以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了解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代理此案。如果决定聘请律师,律师将为您制定最佳的诉讼策略,并代表您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您可以详细阐述您的立场,说明您并非实际购买者,而是被冒名顶替者。同时,您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您并未参与购房过程。 如果被告方坚持要求您赔偿购房款和转让费用,您可以通过法庭调查等方式,证明这些费用实际上是由开发商或者前任业主所支付的,而非您个人负担。 最后,在判决结果出来后,您可以根据判决书中的具体条款,确定如何执行。如果需要,您可以考虑上诉或申请再审。 总之,处理此类案件时,最重要的是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