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下。我结婚后在2011年与我老公银行贷款买了套房,俩个一起签的购房合同。到2018年房产证一直没去办。在2017年我与他协议离婚,跟他协商房子归他,协议离婚书上写的没有任何财产纠葛。那么以后他一个人能办房产证吗?请问这个房子我还有使用权吗?银行贷款还没完,离婚后,如果他的收入有困难,我还要不要负这个还贷的债务?
13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住房的权利,并且该权利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因此,在离婚时,您仍然有权使用这套房屋。至于是否需要偿还房贷的问题,这取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