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销售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交了首付的房子退房,售楼部要求出1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2025-03-24 06:23尊敬的用户,您好!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存在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佳的情况,并且这种情况下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支付首付款),则售楼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然而,这个比例通常不会高于总房价的30%,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此外,如果售楼部在收取违约金后仍未能解决与购房者的纠纷,或者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售楼部的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