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屋子后面有一片场地,12年以前生产过化工原料,现一直废弃,因没有彻底清除完,导致在18年8月6号别人买下余渣过来清理,没有合同,口头协议,在清理过程中因意外一人掉入池中,为了抢救这个池中之人,后面陆续下去7人受伤住院,请问安监局会怎么划分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意外伤害安监局怎么划分责任,
2025-10-15 02:4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应当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果有人意外落入废料池中并受伤,那么首先应该确定事故的责任方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也规定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在此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安监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安监部门有权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定事故的责任方,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同时,也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专业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