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应届毕业生刚找到的工作。6.25入职,公司本来和我签订一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间我因病请假五天,有开病假单给单位。本来8.25转正,现在人事跟我说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是否合理?
2025-10-22 02:06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您的情况属实,您可能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请对方提供合理的理由,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患病需要休息治疗,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同时,您可以考虑与用人单位沟通,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如延长您的试用期期限或者调整工作职责等。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