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六个多月了,但我们还没有结婚,现在男方提出分手并让我去打掉孩子,我想问这样他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或者是打掉孩子他应该给我怎么样的补偿。
2024-07-13 18:58在中国法律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包括被抚养的权利。男方提出分手并要求你打掉孩子,并不能强制你做出这样的决定。如果你选择继续怀孕并生下孩子,男方作为孩子的生父,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精神上的责任。 至于法律制裁,如果他强迫你做出决定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他没有强迫你,而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提出分手,那么这属于道德范畴,不构成违法行为。 关于补偿问题,如果你们协商一致,他可以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你在孕期和产后的生活。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你们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