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我的名义借了钱,现在不还了,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4-09-01 13:04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在交付标的物时才成立。因此,如果您的朋友以你的名义向他人借款,并且该款项已经实际支付给对方,那么您有权要求返还相应的款项。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更多的损失,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等,以便于在诉讼中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利。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自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