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生过一个孩子。现在结婚了又生了两个。我老公是独生子。但是出院小结写的生育史是剖腹产2个了。现在生的人,是第三个了。上海生育险津贴还能报嘛?
2025-08-03 04:24根据《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因生育发生的医药费;生育津贴是指在职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对于您所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进行了剖宫产手术,且在第二个孩子的分娩过程中也进行了剖宫产手术,那么您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根据《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时为第一胎并发生难产的; 生育时为第一胎并发生双胞胎或多胞胎的; 生育时为第二胎及以上并发生难产的; 生育时为第二胎及以上并发生多胞胎或多胎的。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分娩证明、医疗诊断书等,以证明您符合上述任一情形。 至于是否能够享受生育津贴,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如果您有其他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也可以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