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公司向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准备把钱放下来时,公司老总叫会计前去银行柜台办理放款手续,当时会计走的急忘记带身份证了,我是会计的朋友,陪她一起去的,我就用我的身份证签字办理了,可是我不是她们公司员工,我帮她们公司办理放款手续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到时她们公司还不上,我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2024-07-18 10:32在您朋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的情况下,如果她的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国法律,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如果您确实帮助您的朋友签署了合同,而该行为导致了公司的财务困境,您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然而,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联系,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通过协商或法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