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正在换届期间,社区收走公章违法吗?
2024-11-03 17:3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依据合法程序产生的,那么其有权使用和管理小区内公共设施和设备,并且有权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包括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在换届期间,社区可能有权力将公章移交给新的业委会。这通常涉及到一些法定程序,例如通过业主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来确定新旧业委会的交接事宜。如果您对这一过程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向当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