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了三年,有一男一女孩子,现在要离婚了,我不想要孩子,想两个孩子给老公,但是我又想要他赔偿我,有这种可能吗?
2024-08-05 21:4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等事项进行协商。如果您不想与您的配偶共同抚养孩子,并且希望将这两个孩子留给对方,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孩子归对方抚养。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孩子的归属权。如果您的孩子年龄较小,或者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法院可能会倾向于选择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法律规定一方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因此,在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那么最终的解决方案可能会由法院裁决。请注意,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避免因草率行事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