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在家把人砍进医院了,他是精神病,政府鉴定了的,是那个人喝醉了,跑来打我公公,他才还手的。现在他家人要赔偿,我们应该赔偿吗?政府说他们垫医药费,我们就是去打官司也是要赔偿的,我们该赔偿多少?
2025-10-18 13:5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的人身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您的公公因被他人打伤而入院治疗,那么医院有义务提供适当的救治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政府是否垫付医药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政府可能会为一些特定人群(如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一定的医疗救助或补偿。然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最后,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这同样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损失程度、医疗费用的总额以及被告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