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汽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交警认定书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想复议,我想问一下石家庄现在有没有规定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有复议必要吗
2025-10-18 15:36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因此,您所提到的问题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您认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或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处理,如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赔偿,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等。在提出复议之前,建议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了解是否有必要进行复议以及如何操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